利润大幅波动 虎扑体育冲击IPO

《2014年足球豪门中国赛承办合同(南宁站)》属于虎扑体育的赛事营销业务,该业务是公司的三大业务之一。

资料显示,赛事营销业务的经营模式为公司通过自身在体育行业内的影响力签约国内外知名球员、球队及体育组织来华进行表演赛事,根据球员、球队以及体育组织本身的特点进行赛事产品的设计,向有意向的各地赛事承办商销售赛事产品,因此赛事营销业务毛利率主要取决于获取该等球队、球员资源的成本及赛事承办商承办该项赛事愿意支付的对价。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赛事营销业务毛利率由于公司举办的不同赛事存在一定波动。

公司广告业务、赛事营销业务、增值业务毛利率在2013年分别为79.17%、28.83%、45.16%,而到了2014年,公司的广告业务和增值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上升至86.04%、50.72%,只有赛事营销业务的毛利率大幅下滑至-29.49%。

对于2014年赛事营销业务毛利率的下滑,虎扑体育表示,由于当期足球豪门中国赛(南宁站)赛事合作运营方——广西滨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滨江置业”)在仅支付给公司70万元后单方面违反合约,导致公司未获得《2014 年足球豪门中国赛承办合同(南宁站)》约定的承办权收入。除此之外,足球豪门中国赛(南通站)及(太原站)均邀请巴西著名足球俱乐部米内罗竞技,采购成本较高也是导致2014 年赛事营销业务毛利率下滑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足球豪门中国赛承办合同(南宁站)》事项,也让公司与当时的合作方走上了“公堂”。

虎扑体育《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11月20日,发行人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就广西滨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的《2014 足球豪门中国赛承办合同(南宁站)》项下的违约行为,请求法院判令滨江置业支付违约金420万元,返还票款525.39万元,并请求判令滨江置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在上述合同纠纷案中作为原告,该案对本次发行及上市无重大不利影响。

滨江置业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公司未支付给虎扑体育约定承办权收入的原因是,虎扑体育与滨江置业签订的合同比赛时间是当日下午三点半,而参与比赛的两支球队(广州恒大VS巴西米内罗竞技)的出场时间却是当日下午7点办,虎扑体育存在重大沟通问题。

虎扑体育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拥有中国访问量最大的体育垂直网站之一“虎扑体育网”,以及国内最富影响力的体育类移动客户端——“虎扑体育移动客户端”。借助这些海量用户平台,虎扑为用户提供完整覆盖线上线下的体育相关内容与服务,主要包括赛事资讯、社区互动、线上增值、赛事运营、体育服务、商品和服务导购等。

伴随着广告业务、增值业务收入的逐渐增加,虎扑体育的整体收入也在连续增加。

2013年至201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98亿元、1.42亿元、2.01亿元。

然而,与营业收入连续增长情况不同的是,公司的净利润却出现了大幅波动。201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18.03万元,而到了2014年,该数据突然大幅降低至750.37万元,降幅高达50.56%。2015年,虎扑体育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增加至3157.61万元,同比增幅高达320.8%。

有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从上市数据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在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的情况下,出现了大幅波动。

与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波动相对应的是,虎扑体育的毛利率也出现波动。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0.64%、51.39%及63.15%。

对于2014年毛利率降低的原因,虎扑体育表示因为当年未获得《2014年足球豪门中国赛承办合同(南宁站)》约定的承办权收入所致。

虎扑体育表示,2015年公司毛利率较2014 年增加11.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在保持广告业务与增值业务毛利率稳定的同时,控制赛事营销业务的投入,一方面使得低毛利率的赛事营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也使得赛事营销业务毛利率相对2014年有所回升,导致公司毛利率较上年有所回升。

近日,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扑体育”)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离上市的距离更近了一步。

《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2013年至2015年,虎扑体育在营业收入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净利润和毛利率呈现巨幅波动,而公司也因为2014年的《2014年足球豪门中国赛承办合同(南宁站)》与原合作方对簿公堂。

除了公司净利润呈现大幅波动外,虎扑体育在报告期内还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2014年7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向虎扑有限(虎扑体育前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新行决字[2014]第2 号),对于虎扑体育擅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传播恶性政治类谣言的行为,处以9万元的罚款。

2014年7月29日,虎扑体育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缴纳了相应罚款。同时,虎扑体育已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要求对虎扑体育网进行了安全整改,杜绝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网站上出现违法和有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修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6年1月20日出具《证明》,确认虎扑体育“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月20 日止,共受到我办行政处罚一次,具体为:2014年7月因网站论坛某一板块出现多条相同内容的时政类负面有害信息,累计罚款9 万元并要求网站进行内部整改。目前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发现其他的违规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虎扑体育上述违法情形不属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且发行人在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已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足额缴纳罚款、并采取了整改措施,不会对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含有本规定第十九条禁止内容,或者拒不履行删除义务的,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电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定意见,按照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者停止接入服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或者提供的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公司在2014年擅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传播恶性政治类谣言的行为,处以9万元的罚款,超出了3万元的罚款上线。

“虽然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具的说明显示,虎扑体育没有发现其他的违规情况,但是也没有说明虎扑体育的上述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一位市场人士表示,虽然公司的律师认为,虎扑体育上述违法情形不属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但证监会对虎扑体育律师的看法是否认同,还尚未可知。

对于上述疑问,虎扑体育对记者表示,公司已于201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官网上披露了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现在处于审核静默期,相关内容,直接参照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不存在应披露信息未披露的情况,为了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及更好地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若有更新信息会在招股说明书更新时一并予以更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